新闻出版署新规:规范汉语文字使用,不得在出版物中随意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图片来源:神马都是浮云
最近在网上文字工作者圈内疯传一条语言文字新规。2010 年 12 月 20 日新闻出版署发通知,其中关键的就两条:
二、严格执行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有关规定。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第五条“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报头(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书脊等)、包装装饰物、广告宣传品等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出版物的内文(包括正文、内容提要、目录以及版权记录项目等辅文),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等有关条款,坚决抵制不良文化倾向,正确使用汉语言文字,为促进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高度重视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化,尊重并遵循汉语言及所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的结构规律和词汇、语法规则。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语言文字的翻译应当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惯例。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这两条新闻出版规定的意思是,必须要使用规范的汉语言文字,不准使用不规范的;混合使用时,汉语要符合汉语的规矩,外语要符合外语的规矩,而且外文要正确地翻译成规范的汉语言文字。
第二条规定针对的现象,我估计是“神马都是浮云”、“马勒戈壁上骂了隔壁的草泥马(四大神兽之一)”为代表的网络新生词汇。因为这些不规范的词有人不懂或者不想懂,想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所以就要禁止在新闻、出版物中出现。第三条的妙处在“随意”、“任意”。如果是“故意”、“有意”、“带有目的性”的使用,就不在此列咯!
更妙的是,这个新鲜“出炉”(啥玩意都是“出炉”,我也让它“出”一把)的规定只能管到新闻和出版,像我的博客这样“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依旧可以我行我素。它想要的结果是,无非是正式的新闻和出版物能不受民间“很黄很暴力”用语的“污染”,继续与民间隔离。
我想起了好多个与第三条规定不太相符的中国英语单词。不过,根据规定的精神,这些词还是可以用的,因为它们是“故意”、“有意”使用,并非“随意”,而且虽然中西合璧,但寓意清楚:
- Freedamn: 自由
- Smilence: 笑而不语
- Togayther: 终成眷属
- Democrazy: 痴心妄想
- shitizen: 屁民
- Innernet: 中国互联网
- Departyment:(政府)有关部门
- Chinsumer: 在国外疯狂购物的中国人
- Emotionormal: 情绪稳定
- Sexretary: 女秘书
- Halfyuan: 五毛
- canclensor: 审查
- Wall· e: 防火墙
- 围观: Circusee
- vegeteal: 偷菜
- yakshit: 亚克西
- animale: 男人天性
- corpspend: 捞尸费
- suihide:躲猫猫
- niubility: 牛逼
- antizen: 蚁民
- gunvernment: 枪杆子政权
- propoorty: 房地产
- stuck market: 股市
- livelihard: 生活
- stupig: 笨猪
- Z-turn: 折腾
- Don’train: 动车
- Foulsball: 中国足球
- Gambller 干部
- Goveruption 政府
- Harmany 河蟹
- Profartssor 叫兽
No Responses
虽然不得不接受语言是在发展的事实和趋势,但是像““神马都是浮云”这种东西,见得多了还是觉得不舒服。适当保持汉语原色才好。
同意。这帖子的本意不是要支持不分场合的乱用别人有可能不能懂的时髦词。
这些应时代潮流召唤而出现的词汇触摸到了时代的搏动,是时代的标签。虽然它们可能免不了死在沙滩上,但后浪接着来,这就是语言的生生不息。
如果你知道在归新闻出版署管理的主流网站的论坛上、博客上、微博上,出现不了民主、人权、自由、共产党,甚至连胡锦涛三个字也是禁用词汇,那你就能理解我这篇博文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