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翻译时出现“欧化”,与其说是翻译问题,不如说是译者的语文能力和态度问题。现代汉语书面语发展到现在,已经完全成熟了,它以经过提炼的普通话为基础,把口头无法有效表达的意思用接近口语、朗朗上口的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并符合书面语用词精审、结构谨严、逻辑性强的特点,同时吸收传统书面语的养分。这种书面语的写作技能只有经过严格的训练和大量的练习才可能掌握。
我的不完全、不科学的统计表明,同样内容的英汉两种语言版本,英语的音节数和汉语的字数大致相同。这表明两种语言在口语和书面语(朗读)方面的表现相当。因此,我还顺便得出衡量译文乃至各种语文孰优孰劣的一条“黄金标准”:其他条件等同的情况下,音节数或者字数少者为佳。
首先要搞清什么是“好翻译”。《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牛津词典、韦氏词典对“翻译”或者“translate”的释义类似,都是“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看似简单,其实不然。法官、裁判要是以这个“条文”来评判翻译好坏,就非要“实施细则”、“司法解释”不可,否则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自由裁量”。一部基督教《圣经》会有那么多种解读,会衍生出那么多宗派,原因也在于此。
译言网是一个怪胎。首先,版权不明。我看不到网站发布的译文是否得到了原文版权方的许可。其次,效果不佳。即使得到了许可,我也不明白版权方为什么要把自己高质量的文章交给那么多低水平、业余译者来翻译。第三,客户群不明。我搞不懂谁会购买他们未经审核和编辑的拙劣译文。如果这也算作是一种商业“运作”模式的话,那它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其中,最大的问题是那些蹩脚的译文到底能给读者带来多少价值。那些英语能力欠佳、没有译文辨别能力的译言网读者根本无从知道自己读到的关键信息很可能是错的。当然,英语能力欠佳的读者既读不懂英文原文又不可能出钱请人来翻译,只好退而求其次,能读到什么就算什么。这大概也是译言网这个中国语文污染源能够存在的原因。
这些词都表示动作敏捷,但他们之间有什么侧重点呢?fast 和 rapid 使用时常常没有差别。但 fast 常描述移动的“物体”,强调的是移动的“方式”、“速度”,而 rapid 更多描述的是动作本身,同时表示速度非常快。例如:A fast horse、a fast train、a fast boat、a rapid current、a rapid gait、rapid progress、rapid firing。
如果我用英语来写一篇文章、一本书,或者干脆说吧,把中文翻译成英文,我当然是可以做的。不过,我只能尽量做到准确传达我或者原文的本意,避免沟通障碍,但想要实现我的中文博客或者出版物(假如我有)那种阅读体验,我自知绝无可能,至少十年之内我会这么认为。原因很简单,英语是我的外语,我的英语水平何时能够达到我的汉语母语水平,现在我是看不到希望的。
很容易一眼看出,这两个词在词源上是亲戚关系。只不过第一个词进入英语的时间(第一次记录于 1382 年)早于第二个词(16 世纪),前后差了 100 多年。在目前的用法当中,两个词的差别还是很明确的:Judicial 主要与“法官”与“法律”相关,而 Judicious 则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判断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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