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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隐私权开始聊聊中国的法律问题和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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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隐私权开始聊聊中国的法律问题和政治问题

突然之间,《三联生活周刊》著名记者三表哥王小峰变得天真可爱起来了。

前两天他发了一篇博文,为媒体曝光“贵州省三穗县副县长杨昌明患艾滋病、全县女干部都往医院跑”抱不平,认为杨患病一事属于个人隐私,公安局看守所透露和媒体传这个事情侵犯了杨昌明作为一名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看了这篇博文,不太同意,就发了几条留言。不过三表哥没有让我的留言发出来。虽然援引我国并未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 35 条的规定,我作为公民有言论自由,但宪法只是说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自由说话,政府无权干涉。可是,其它人或者组织是有权不让我自由说话的。就比如在三表哥的博客“不许联想”上,我能不能发,能发什么留言,三表哥说了算。

他不发我的留言,我也不能去告他侵犯我的言论权利。再说了,就是想告他,中国也没处告去。原因很简单:中国没有实施宪政,侵犯言论自由这种事情没法院受理。就比如,从这个月初开始,我的博客所在的美国虚拟主机公司的 IP 地址遭联通封锁,访问十分不稳定,在这家公司托管博客的中国用户哀声、骂声一片。但我们是应该去告联通公司,还是应该去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中国伟大防火长城”侵犯我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阅读权利?

我也好奇,用 Google 搜了一下“副县长染艾滋 女干部都往医院跑”,结果没有发现任何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媒体”在传,都只是些知名、不知名的论坛一个角落里,或者某家大报网站下面 N 级的论坛栏目才说这个事情。好吧,姑且它们也算是媒体,三表哥的博客也是媒体,我的博客也算是媒体,我们都宣传杨昌明得艾滋病了,我们都侵犯他的隐私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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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努力,共建和谐网络!本博文剩余部分不和谐,请移步这里围观。

 

No Responses

  1. 活龙 says:

    感谢WordPress的pingback功能。三表哥不发我的留言,我就直接ping过去了。哈哈。

  2. […] 比如,与我前几天一篇法律问题和政治问题博文相关的事情正在发生:一个叫梁树新的想通过《选举法》来行使法律赋予的被选举权,正在参选广州番禺区人大代表。他的口号是:选个街坊做代表。并承诺“绝不做隐形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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