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聊聊红楼梦——是“恐领了赐去不恭”,还是“恐迟去不恭”?
虽然好久没怎么好好看看我买的那些《红楼梦》小说了,但是三个月来我的中文博客第一篇“大作”还是以这个为主题讲一些“扫盲级”的《红楼梦》问题。
虽然好久没怎么好好看看我买的那些《红楼梦》小说了,但是三个月来我的中文博客第一篇“大作”还是以这个为主题讲一些“扫盲级”的《红楼梦》问题。
我现在正在学习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的本科课程,在读课本的时候,有时会冒出一些想法,又不好都在这里大发评论,因为搞不好会让同志们觉得我怎么玩起这么高深的东西来了。曲高和寡,不跟我玩了!
很多《红楼梦》小说爱好者(这个词太旧了,应该叫“红粉丝”)知道小说的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如果知道得多一点,会知道这后四十回写得不太好,不但文笔不如前面,而且人物与前面完全不同,好似电视剧的一二部之间主演突然换了一样;再知道多一点的,会愤恨高鹗和程伟元篡改前面作者曹雪芹的本意,误导了《红楼梦》读者很多很多年,直到胡适发现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不是一个人写的,一切才拨乱反正,红迷们也幡然醒悟,痛骂程高不是人。
我非常喜欢看《红楼梦》,这是一本越读越有味道的小说。
对于一个中国的文化人儿来说(权且我算一个),读这部小说如同与古人直接交流,如同与中国的古代历史、文化、诗歌、宗教、政治、婚姻、家庭、爱情等等这些进行零距离的沟通。
选自:《红楼梦》“第七十回 林黛玉重建桃花社 史湘云偶填柳絮词”
读书系列:《西游记》之一(猪八戒)
最近几年,网上流行”翻案风”,原来的民族英雄现在是某些人笔下阻碍民族团结的罪人。原来的汉奸呢,现在是某些人心目中的促成中华一统的英雄。其实这也难怪,各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也无甚可惊奇的。
“获罪于天,无从祷之”
“若要有前程,末做没前程”
“依着官法打杀,依着佛法饿杀”
现在有胆再谈谈小说《午夜凶铃》(第一集)。没读多这本小说的人可能想知道,区区一本书真的那么可怕吗?看之前我也这么想,大白天的小小一本书能把我怎么样?可是作者铃木光司的想象力本身就让人觉得可怕。他创造出来的那种恐怖气氛处在书中每个角落。他不会说,呀,这里很可怕,那里吓死你。正因为这样很多人可能看完一大半还觉得:到底哪里可怕啊?没有感觉!我就是这样,看到有的地方我还能嘲笑作者和他笔下的人物。你开始看书的时候可能是白天,但是总会黑的。嘿嘿,天黑了就不一样了。哪里不一样呢?你在书里读过场面会重现,你看书的时候有的感觉会在黑夜的背景下放大一万倍。于是,书中第一个场面(你看的时候决不会觉得有何恐怖之处)就会让你反复琢磨:第一个受害者死前所看到的那张脸到底什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