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新规:规范汉语文字使用,不得在出版物中随意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图片来源:神马都是浮云

最近在网上文字工作者圈内疯传一条语言文字新规。2010 年 12 月 20 日新闻出版署发通知,其中关键的就两条:

二、严格执行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有关规定。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第五条“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报头(名)、刊名、封皮(包括封面、封底、书脊等)、包装装饰物、广告宣传品等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出版物的内文(包括正文、内容提要、目录以及版权记录项目等辅文),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等有关条款,坚决抵制不良文化倾向,正确使用汉语言文字,为促进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高度重视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化,尊重并遵循汉语言及所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的结构规律和词汇、语法规则。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语言文字的翻译应当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惯例。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这两条新闻出版规定的意思是,必须要使用规范的汉语言文字,不准使用不规范的;混合使用时,汉语要符合汉语的规矩,外语要符合外语的规矩,而且外文要正确地翻译成规范的汉语言文字。

第二条规定针对的现象,我估计是“神马都是浮云”、“马勒戈壁骂了隔壁草泥马四大神兽之一)”为代表的网络新生词汇。因为这些不规范的词有人不懂或者不想懂,想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所以就要禁止在新闻、出版物中出现。第三条的妙处在“随意”、“任意”。如果是“故意”、“有意”、“带有目的性”的使用,就不在此列咯!

更妙的是,这个新鲜“出炉”(啥玩意都是“出炉”,我也让它“出”一把)的规定只能管到新闻和出版,像我的博客这样“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依旧可以我行我素。它想要的结果是,无非是正式的新闻和出版物能不受民间“很黄很暴力”用语的“污染”,继续与民间隔离。

我想起了好多个与第三条规定不太相符的中国英语单词。不过,根据规定的精神,这些词还是可以用的,因为它们是“故意”、“有意”使用,并非“随意”,而且虽然中西合璧,但寓意清楚:

  1. Freedamn: 自由
  2. Smilence: 笑而不语
  3. Togayther: 终成眷属
  4. Democrazy: 痴心妄想
  5. shitizen: 屁民
  6. Innernet: 中国互联网
  7. Departyment:(政府)有关部门
  8. Chinsumer:  在国外疯狂购物的中国人
  9. Emotionormal: 情绪稳定
  10. Sexretary: 女秘书
  11. Halfyuan: 五毛
  12. canclensor: 审查
  13. Wall· e:  防火墙
  14. 围观: Circusee
  15. vegeteal: 偷菜
  16. yakshit: 亚克西
  17. animale: 男人天性
  18. corpspend: 捞尸费
  19. suihide:躲猫猫
  20. niubility: 牛逼
  21. antizen: 蚁民
  22. gunvernment: 枪杆子政权
  23. propoorty: 房地产
  24. stuck market: 股市
  25. livelihard: 生活
  26. stupig: 笨猪

从阿桑奇想起美国《人权法案》

前两天跟一位朋友聊起维基解密和阿桑奇,聊了中国进步步伐的问题,并与西方发达国家对比。讨论中达成了以下一致:西方的民主是金钱的游戏,中国的民主是权力的游戏;在西方,有钱就有权;在中国,有权就有钱;因此,两边一样,钱和权之间只有一道旋转门。

我觉得,中国的差距一是发展阶段,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是因为发展阶段比较落后;二是中国的公权力不像西方一样受到一套共同规则的制约,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权利无法得到很好地保障。

我查了一下《大英百科全书》,领会到:

美国《人权法案》(U.S. Bill of Rights)是美国《宪法》的头十个修正案的合称,于 1791 年 12 月 15 日作为一个整体通过。这些修正案共同保障了个人权利,并限制了联邦和州政府的权力。

美国《人权法案》源自英国《大宪章》(Magna Carta)(1215年)和英国《人权法案》(1689年),也跟北美殖民地与英国国王和议会的斗争以及与美利坚人民中日益得到广泛认可的平等观密不可分。弗吉尼亚 1776 年的《人权宣言》主要由乔治·梅森(George Mason)起草,是美国《人权法案》的先声。《人权法案》所提供的保障不但是国家治理的原则,也具有法律效力。与《人权法案》相冲突的议会法律会因不符合宪法规定而被美国最高法院废除。

《宪法》正文中规定,除非出现叛乱或者外敌入侵,否则禁止终止人身保护令(Writ of Habeas Corpus);禁止州或者联邦通过取消公民权的法案和制定溯及既往的法律;限制叛国罪的定义、审判和惩罚;保障每名公民享受各州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豁免权。

《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确立国教或者限制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不得限制言论和新闻自由,不得限制集会、请愿伸冤的权利。《人权法案》还保障了公民持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并限制军队在民房宿营。

《宪法第四修正案》禁止对公民进行无理搜身和扣押,除非有合理根据或者针对特定人群和地区,否则不得发出搜查令。《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禁止“一罪双审”,不得要求公民自证有罪,非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公民的生命、自由或者财产,未经合理补偿不得将私人财产充作公用。

以上内容的来源:大英百科全书词条“美国《人权法案》

英语词典和翻译学习

现在市面上的英语词典有几种,包括英汉、英英、英汉双解。汉英也算一种。我个人的经验是,初学翻译时,主要使用英汉词典。原因显而易见:在开始时,我们对英语一无所知或者知之甚少。这时,就需要在用汉语积累的各种知识和经验与英语中的相应知识和经验之间快速地建立起联系。英汉词典就能起到这个作用。

等我们以英语也掌握了不少知识和经验后(大部分是从汉语“转移”过来的),我们就能继续乘风破浪,在用英语描绘的世界里飞翔。当我们想展翅高飞的时候,会发现英汉词典已经远远不够用了。因为,虽然汉英两种语言都很发达,大多数情况下汉语中的一个概念,在英语中也能找到,但因为汉英两种语言使用者看同一问题的角度不一样,生活的政治、经济、历史环境有很大不同,很多概念并非一一对应(例如,汉语中的“政府”不一定与英语中的 government 完全对等)。

这时,我们就需要英英词典来为我们揭开未知英语世界里的谜团了。在这个过程中,英汉词典永远是我们的“根据地”,在英英词典遇到了难以理解的地方,就可以从根据找到支援。等我们在英语世界里也建立了一块“根据地”之后,在汉语中碰到的问题,也可以从英语那里得到支援。这个时候,我们会发现,并不是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学好英语必须“忘掉”汉语。其实,汉语不是学好英语的障碍,英语其实也能“反哺”我们的汉语学习(这时阅读汉英词典,有时会有恍然大悟的感慨)。两种语言越学越好,那么我们的翻译水平也会越来越高。

之前,给大家隆重推荐过《柯林斯高阶英语学习词典》,今天再跟大家推荐几本不错的词典:

商务印书馆《朗文当代英语大辞典》(英英、英汉双解)

这本词典的英英部分确实不错,但其中部分英汉内容就不敢让人那么恭维了。从这本词典,我能感觉到中国社会里的躁动、急不可耐之风刮到词典编辑里面去了。它的不少英汉翻译译文都经不起仔细推敲,错误也不少见,欧化的汉译更是比比皆是。商务印书馆的招牌也没能拯救得了这本匆匆出版的词典。我之所以还推荐这部词典是因为它很独特:它是加入了一些百科知识的词典,我们在查找词汇的同时也能顺便了解不少背景知识。它可以提高我们学习英语的效率。至于其中的汉译部分,我们完全可以“三七开”。我的一个提醒是,汉语免疫力不佳(对什么是得体、通顺、正确汉语还没有太多概念的人)或者知识不够丰富(这部词典的汉语部分可能会提供不准甚至错误的信息)的人士慎用其中的英译汉部分。

外研社《汉英词典》(北大英文系编)

这本词典非常经典。如果把两类词典编辑态度分别比作旧版和新版电视剧《红楼梦》的制作态度,那么外研社《汉英词典》是用心制作的旧版《红楼梦》,而商务印书馆《朗文当代英语大辞典》英译汉部分就是赶工期制作出来的新版《红楼梦》。与《柯林斯高阶英语学习词典》对比,我们也能看出这本词典也体现出中国语言学习词典编辑大幅度落后于国外英语学习词典编辑的可叹境况。

Collins COBUILD English Usage

相比于汉语学习词典,英语学习词典编辑的先进程度在这本词典里表现得淋漓尽致。与我们常见的词典不同,它着重解释的是单词的“用法”。词典一般只会把单词的意思解释清楚,而不会把每个单词具体怎么用、它与相关词汇之间是什么关系也来解释一遍。这些细节的知识正是中国一般英语学习者10年也未必能了解的“秘密”。想走翻译学习捷径的人,这本书不能不仔细研读,它能节省你几年的探索时间。

比如:

Complete is usually an adjective. For some of its meanings, you can use words like more and very in front of it.

Used to mean as great as possible

You usually use complete to say that something is as great in degree, extent, or amount as possible.

You need a complete change of diet.

They were in complete agreement.

When complete has this meaning, you do not use words like more or very in front of it.

曝光台:错译和欧化中文

不知道是中国的翻译行业不够发达,还是我们这个社会不重视语言翻译,不合格译员的大作现在堂而皇之地招摇过市。中国移动的手机新闻早晚报逃不过,华尔街日报网站的中文版也无法幸免。

这两天在手机早晚报里惊闻“保险政策”(insurance policy=保单)和“新闻制造者”(newsmaker=新闻人物)。依我看,这些人明明就是“垃圾制造者”!

《华尔街日报》当神一样崇拜的翻译界新人 Vincent 惊讶地发现跟它合作的中文译者居然也有点不济

One widely touted solution for current U.S. economic woes is for America to produce more of the high-tech gadgets that the rest of the world craves.

人们普遍看好解决美国当前经济问题的一个方案是,美国生产更多世界各地趋之若鹜的高科技电子产品。

这句译文什么毛病?定语太长!读着好累。拆散成下面这样的,岂不是更好一点?至少中国读者可以舒坦地喘两口气。

很人多人认为,让美国生产出更多国外市场喜爱的高科技电子产品,是解决美国当前经济问题的一剂良方。

很人多人认为,美国解决当前经济问题的一个好办法是生产出更多国外市场喜爱的高科技电子产品。

如何解决美国面临的经济困局?对此问题,不少人鼓吹的一个办法是——美国生产出更多国外市场热卖的高科技电子产品。[不过,……]

Tout:

If someone touts something, they try to sell it or convince people that it is good.
It has the trappings of an election campaign in the United States, with slick television ads touting the candidates.

Source: CCALED

Crave:

If you crave something, you want to have it very much.
There may be certain times of day when smokers crave their cigare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