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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聊聊红楼梦——是“恐领了赐去不恭”,还是“恐迟去不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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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聊聊红楼梦——是“恐领了赐去不恭”,还是“恐迟去不恭”?

虽然好久没怎么好好看看我买的那些《红楼梦》小说了,但是三个月来我的中文博客第一篇“大作”还是以这个为主题讲一些“扫盲级”的《红楼梦》问题。

凡是喜欢看看《红楼梦》小说的人都认为或者知道有这一说,即小说头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写得很好,而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而且写得不大好。

但是,实际上还要更复杂一点,而且都是悬案。但我试着总结一下:主要分两个版本,一个是程伟元和高鹗1791年木活字印刷出版的“程甲本”(120回),第二年又印行了“程乙本”(120回),两个统称“程高本”、“通行本”;另一个是印刷版出版之前和之后在民间流传的各种手抄本,因为上面有自称“脂砚斋”等人的批语,又被称为“脂本”(因为是手抄本,回数不等,有的就有几回,有的几十回),比如“庚辰本”。

“故事”到这里还没完。那书店里摆出来卖的,我们家里摆着的又都是啥版本呢?

答案还是挺复杂的。我知道的大概有这样几种:除了故事完整的程甲本和程乙本,还有各个抄本比来比去(或许还比了程高本)所得的脂本,但这种故事不全的版本一般书名都是《石头记》,不像程高本那样叫《红楼梦》。说到这里,故事差不多讲完了吧。实在不好意思,后面还有——

有人觉得程高本不好,可又想出版一个普罗大众想看的“完璧”《红楼梦》,于是就用脂本的头八十回或者多少回当头,用程高本的后四十回当尾,组合成一个“嫁接”版的。比如,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由冯其庸主持编辑的《红楼梦》就是这样的一个版本。

现在一般好一点的小说《红楼梦》在书的开头会告诉你它是根据哪个“本”校对而来的。我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区分一下你读的红楼梦到底是“脂本”还是“程高本”(有兴趣的同志可以分析一下下面这两句各自的逻辑,看哪个更好):

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

来源:人民文学出版社冯其庸《红楼梦》,庚辰本

故当此茅椽蓬牖,绳床瓦灶,未足妨我襟怀;况对着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得润人笔墨。

来源:中华书局启功等《红楼梦》,程甲本

我还发现这两个版本之间一个有趣的差异。我头几遍读的都是“脂本”,开头讲林黛玉到姥姥家,先去大舅家,然后又想到二舅家那一段,而大舅妈很想留黛玉吃饭,黛玉不肯。据“脂本”:

邢夫人苦留吃过晚饭去,黛玉笑回道:“舅母爱惜赐饭,原不应辞,只是还要过去拜见二舅舅,恐领了赐去不恭,异日再领,未为不可。望舅母容谅。”邢夫人听说,笑道:“这倒是了。”

来源:人民文学出版社冯其庸《红楼梦》,庚辰本

看到这里我每次都想得满头是包。古代有这个规矩吗?二舅妈是舅妈,大舅妈就不是舅妈了?可以在二舅妈家吃晚饭,就不能在大舅妈家吃晚饭吗?林黛玉初次见面就这么不给大舅妈面子呀?

按我的想法,林黛玉和舅舅家是很亲的亲戚了,大舅妈想留林黛玉吃个晚饭,是人之常情,留下吃就是了,对二舅家有什么“不恭”的?难道就因为林黛玉在大舅家吃了在贾家的第一顿饭就给二舅家“没脸”了?

我觉得,即使吃了,二舅他们也不会挑什么理的。就比如,假如我有一个姐妹,她的女儿先到的我家,我留外甥女吃饭了,咋地?我弟弟会对她有啥意见啊?“近水楼台先得月”,先到谁家就在谁家吃!不能先领了“赐饭”再去下一个亲戚家算是什么道理啊?还什么“这倒是了”!

咳,谁知道呢,古代也许就这个样子,没有道理可讲。

我就这么一直纳闷着。直到前几天我再看程甲本时发现:

邢夫人苦留吃过饭去,黛玉笑回道:“舅母爱惜赐饭,原不应辞,只是还要过去拜见二舅舅,恐迟去不恭,异日再领,望舅母容谅。”邢夫人道:“这也罢了。”

来源:中华书局启功等《红楼梦》,程甲本

说害怕吃饭时间太长,去二舅家太晚了,不太好,这倒是讲得通的。就这两句,同志们可以仔细对比一下有多少不同:一个说是留吃晚饭,一个根本没提是什么饭;一个说黛玉怕二舅不高兴所以不愿在大舅家吃饭,大舅母还觉得讲的在理,一个说不在俺家吃那就算了;一个大舅妈笑了,一个可能没笑。如此种种。

这些版本谁先谁后,谁抄的谁,官司打不清楚。“红学界”的各大门派有了以上那么多版本提供“弹药”的情况下,彼此攻防都十分激烈,造就了一个十分 “繁荣”的市场。前段时间的新版《红楼梦》电视剧选秀和现在的电视剧拍摄所产生的种种娱乐新闻还只是曝光度最高的一个方面。研究《红楼梦》小说种种问题和方面的出版物每年不知道要重印和新出版多少书。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市场,我也为这个市场的繁荣做出了一点贡献

我看这部小说,主要以欣赏它的故事为主,并且简单地琢磨下哪个版本或者部分更好一点。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读着它顿悟一下,唏嘘一下,思考一下。

我觉得程甲本更好一点,目前看的是这个版本。原来“嫁接版”的看了很多次,最初看的可能是程甲本(书在东北老家),在哈尔滨时看的是程乙本,后来一直没好好看过,等有空再好好看看程乙本的。我还觉得小说的120回是一个整体,作者应该是一个人,后面的部分也很精彩,只是小说的悲剧本质大都在后半部分集中体现,让我不容易接受——可这就是这部小说震撼人心的一个根本所在。

另外,我觉得不涉及小说内容本身的“红学”文章和出版物一般都是垃圾,全都是假设之假设之假设,都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可以证明那些疯狂的猜测是对的或者是错的。连作者到底是谁都没证据。他们先争着,我们一般书迷看书自己去感觉就行了,不听他们忽悠。

 

No Responses

  1. 猪流感 says:

    罗网安能攀,
    京兆小斋宽。
    去作人间雨,
    世名良自牵。

  2. 活龙 says:

    这首诗不错。。。。但只能看懂中间的两句。。。

  3. Bob says:

    这贴正适合我啊,学习了。

  4. 路人 says:

    红楼太经典了

  5. 活龙 says:

    几百年的《红楼梦》,一个人读几十年,越读约有东西。

  6. 路人丙 says:

    好长啊,不过红楼梦真的很经典!`

  7. 红楼梦里 says:

    有点看不懂红楼梦说真的

  8. Jam says:

    黛玉来到贾府,应该先见过众位长辈,在哪吃饭都是后话。但是一旦留下在大舅母那吃饭,这不就不能及时地过去拜见二舅舅了吗?所以这是所谓“不恭”,不礼貌的意思。并不是要去二舅舅那吃饭的意思。

    • 正是此意。大舅家留吃饭,也没什么不妥,主人的礼数应该如此。但吃饭不是着急的事情,重要的事情是拜见长辈,即使吃了饭去不不太好,她也不应该这么跟大舅妈说,否则不是厚彼薄此吗?黛玉说怕留下吃饭去见二舅妈太迟了,这是非常得体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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