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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自由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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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自由与民主

三年多以前,我想通了“台湾问题”:台湾,它可以维持现状,可以跟大陆统一,也可以独立,何去何从它自己选。今天,我想通了“自由”与“民主”:法治是自由与民主的基础,一切不以法治、自由、民主精神为准绳的自由与民主诉求都是假民主、假自由的欺骗。而且,我觉得,跟这些柿油党分子比起来,五毛党和伟光正更靠谱一些,因为他们做的我们都看到了,算是“熟悉的魔鬼”,但那些假自由、民主之名鼓噪不休、泯灭良心、为非作歹的柿油党人,一旦得了势,那嘴脸会比五毛党还丑恶,行为会比伟光正还凶狠。我心中的理想自由、民主必须要通过符合法治、自由、民主精神的方式来实现,因为中国现在不需要再来一次天翻地覆,不需要无序、混乱的政治革命。

“民斗”,是民主斗士的简称,在中国现在已经有了同样“臭大街”的一个词做兄弟,那就是“公共知识分子”,简称“公知”。早些年在中国呼号“要自由”、“要民主”、“打倒伟光正”的斗士们,“流亡”到国外之后,彼此看不上眼,拉帮结派,极尽朋党之能事,一点都容不得别人的不同意见,连个像样的“中国民主党”都搞不起来。从魏京生到刘晓波,再到艾未未,这些人都是什么货色!国外的“反华”势力也蠢点,捧什么人不行,专找这些嘴脸的人做民主、自由的代理人,让他们做“和平演变”的急先锋,那不是白费力气吗?而中国这些所谓的“公知”们,不以明辨是非为荣,唯以屁股坐在哪里为准,口口声声要民主、自由,但自己就先把法律踩在脚下,好似他们有了“民主、自由”的黄马褂,就能为所欲为、“唯我独尊”一样。

今年,给我触动最大的一个事件就是“韩寒造假”。在这场延续了十三年的骗局中,诸多公知、著名人士、明星大腕先后粉墨登场,来源遍及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在韩寒这面照妖镜面前丑态万方。他们给韩寒这个有学习障碍、语言障碍、记忆力障碍、酷爱自扇耳光的高中肄业生“公知”涂脂抹粉,没想到这个草包韩作家露出马脚,让他们的信誉和价值暴跌。香港的梁文道、闾丘露薇这些明星,大陆的易中天、鲍鹏山这些电视国学明星,还有那一彪新浪微博上活跃的人马,如李铁、方方、易天、易中天、笑蜀、李剑芒、李海鹏、五岳散人、罗永浩可爱等等等等,真心让我叹为观止。韩寒造假这件事中这些人的作为让我开始怀疑所有自我标榜或者被描绘成自由、民主斗士或者人士的人。

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韩寒背后那股支撑他的强大力量。从新浪、腾讯、南方系媒体到韩寒代言的商业公司,这一切让我明白,韩寒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可以为了一己私利罔顾事实、泯灭良知,我很难相信他们的“民主”、“自由”诉求能让中国实现真正的自由与民主。如你所知,再光荣的“目标”也不能用违背“目标”初衷的“手段”来实现。

“韩寒”最为擅长的就是左右手互搏,继上次状告自己人戏弄司法之后,最新的一次互搏事件是韩寒大骂被二三十个雌雄“公知”(其中就包括艾未未)围殴的吴法天(本名吴丹红)“骂女人”所以“欠抽”,而就在不久前他还在博文里谆谆教导自己的粉丝们要冷静,不要动粗。带头往吴法天脸上扔鸡蛋,向裆部踢三脚的周姓女记者在吴法天报警之后被拘留五天,于是有人哀嚎民斗、公知下次打狗得要看主人了。

这明明就是一群想打死皇帝自己坐龙庭、养三千后宫嫔妃的农民起义军,指望让他们把中国带向自由、民主的新天地,还是洗洗睡吧。

 

No Responses

  1. vz says:

    现在的公知给人的感觉就是说说而已,看上去真的很高尚,当然也很无奈。

    还有公知总是喜欢把民众和愚民划等号,真心不赞成。我妈小学都没读过,但是都知道领导和老百姓不平等。公知很多时候只是把简单朴实的道理做做解读,套上西方的各种高深名词。

    我反而觉得中国现在其实不缺觉醒,最缺的其实是行动力。说再多,只要不上街,顶多查查水电表。

    顺便再说一句,我坚决拥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拥护伟大光明正义的社会主义。

  2. snow says:

    一个人或者所谓公知的观点和他的日常生活其实不应该联系起来。就好像有人说要早睡早起,一日三餐要定时定量,每天都要健身,如果我们认为这些观点是正确的,吸收使用就好。 不能因为说这个话的人自己没有做到,就连同觉得这些观点也是错误的。 再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哪怕无过,也无法满足个看客的不同要求。 觉得怀疑失望,无非是因为有期望,是对个人崇拜的期望。 以为这个人是可以被崇拜的。 个人崇拜才是民主的死对头。民主是制度,在这个制度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 不是只有圣人才可以是民主斗士,每个人都可以,也都应该。

    • 你的意思就是为了“民主”,任何人都可以说一套做一套了?目标神圣了,就可以胡作非为?这简直就是“虚伪”二字的绝佳定义。我愿意再说说一遍,跟现在那些傻×民主斗士如刘晓波、陈光诚、魏京生、艾未未比起来,我更相信共产党和它的干部,爱咋地咋地。

    • Snow 同学的宽容大度令人叹为观止。以后要是你的配偶大搞特搞婚外恋,你就会因为ta说过“爱情要忠贞”啊,“要对配偶忠诚”啊,你就可以对ta网开一面了。是这个意思吗?这个跟崇拜有什么关系?完全是他自己说的话自己又做不到,又要求别人做到。这是逗别人玩吗?现在中国是自由的社会,任何人可以想干任何事情,但你妨碍了别人或者违法犯罪了,那就别怪有人要管你了。

      • snow says:

        假设我的配偶有婚外恋,也不表示他的民主主张是错误的。 也就是说,私德和公共主张一定要分开来看。 中国人喜欢对人不对事,而人是没有不犯错的,如果只有圣人才能呼吁民主,难怪中国一直走在通往民主的羊肠小道上。如果要求人民只能听从圣人的主张,就是正好落入了一个思维怪圈。因为没有圣人,所以所有非圣人的民主主张都是乱弹,所以其实这个世界是没有民主的。私生活混乱也好,违法乱纪也好,并不表示就不能发表正确的见解;所以,我们应该对事不对人,怎么样才是对广大人民是有利的。 丘吉尔贪恋女色,情妇若干,私生活“混乱”,嗜酒嗜烟如命;希特勒拥有整个第三帝国,却不近女色,终日过着苦行僧的生活,素食主义,只拥有一身军装加行军床。所以,我们要听从希特烈的政治主张? 违法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个毫无疑问。 但,一个宣扬要忠于婚姻的“外遇者”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总要好过一个宣扬外遇就是正当的“外遇者”吧。就像很多人,每天信誓旦旦要早睡,但是,还是因为总总原因晚睡了。但是,最起码他有好的愿望,向上的积极嘛;总好过破罐子破摔。所以,指责他人总总不贤德之前,先想想自己,今日的日程安排有多少没有完成的,该看的书没看,该写的文章没写,该有的睡眠不足;然后就会知道,人和人都是一样一样的,我们都是想一套说一套做一套的。因此,只有好的主见和意见为我吸收所用,没有所谓伟大的人去崇拜去瞻仰去跟从。当然,中国的传统习惯文化,总是要有一个救世主来崇拜的,因为崇拜就不用自己思索了,思考多累啊。再说,这个社会现状,多少人被“外遇”,不能自主自立的还不是要默默忍受婚姻的呀?这和宽容无关,只需反问,要不然又能怎么样呢?

        • 你的倒数第三段简直就是为我连身定做的。不过,讨论的主题不应该这个,或者类似的其它内容。这个跟私人的事情没有关系。我们这次讨论的内容是:就民主与自由而言,它首先要在法律框架内实践才有意义(我的这篇博文要谈的就是这个,其它的类似婚外恋之类的事情不要谈,不是主题),否则就是“革命”,但中国不需要革命。就现在的中国来说,任何人都不得以民主和自由的名义去做反民主和自由精神的事情,行事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否则必须用法律严惩,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中国是法治国家。说到的事情自己要做到,否则别人相信你,怎么相信你主张“民主”和“自由”的动机到底是什么?没有了信任,谁还听你的说话?比如韩寒,他当年状告方舟子,为了让管辖法院是自己有熟人的上海某法院,把自己的一个朋友也列为被告,还大言不惭地说,此人就是一个“桥”,把庭审的地点选在上海。这不是戏弄司法吗?那他之前宣传自由民主的长篇大套是什么意思?还有那一票出国的诸“民主斗士”们,在海外彼此不相容,拉帮结伙,彼此拆台,一点对看不出他们哪里有民主的原则,哪里是“民主”斗士。还不如“万恶”的共产党呢。另外,你说的那些什么私德与公德没有什么异议。你崇拜的西方民主和自由没有你遐想的那样民主和自由。政治人物犯了私德的错误,该道歉道歉,该下台下台。普通人乱说话也是该罚款罚款,该进监狱进监狱。最后,我不认为中国是在“通往民主的羊肠小道上”,我认为中国是在通往民主的康庄大道上。社会发展,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就是最大的民主。

          • snow says:

            我觉得法律的制定要以民主和自由为基石,而法律又限定民主和自由的度。 说到底,这个世界没有极端好也没有极端不好的东西,万事万物的长期和平共存,无非一个要素,平衡。小到细胞微生物,大到宇宙,无不是有平衡掌控的。 一个细胞的分裂也不是越多越快就越好,随便乱分裂增长的,是癌细胞。细胞内每一步细小的化学变化都有反作用的抑制机制,凡是不能抑制,就会有大问题。说实话,韩寒的事件过程我其实不是很清楚。作为局外人,我们其实永远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却总是认为我们所知道的就是真相。那我就认为博主所说的即是事实来谈一谈。博主的论点是,一切要在法律范围之内才可行,才有意思。。 韩寒戏弄了法律,我们于情于理接受不了。是,觉得受辱和气愤。但是,关键点是,他没有违法啊。就是像博主说得,这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呀?! 那博主要如何抨击他呢?如何可以说他的主张民主却行为不民主的呢?从这件事上,不是看出,一个可以被戏弄的司法,不是正需要改良,改变吗? 如果,一切以现有法律为基础,那还要谈什么改良啊变革啊?都定好了嘛。。再说,哪怕我们不谈改良变革,法律本身也是在不断变化的。 别说法律,连伦理道德也是在不断变化的。 这个可能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的一件事,对,伦理道德也在不断变化?!我同意木心先生说的,西方自由和民主并不是解决人类社会的良方,但是,是现在人类能找到的相对比较好的方法,再没有更好的方法之前,就它了。 西方社会,“戏弄”法律的人只会更多,所以,法律本身也不断变化希望变得更加周全。不管公众人物还是小市民,私德错误没什么好道歉的。 中国人讲,情、理、法; 国外讲法、理、情。 有什么事,用法律说话,法律没有涵盖到的,没啥好说的。博主开场的时候说要法律为纲,说到韩寒事件,其实反倒是用情理在说事。 至于出国的民主斗士互相拆台,很正常,别高看了他人嘛; 他们也是普通人而已,也有七情六欲,也要养家糊口,也上有老下有小,早上也想赖会儿床,也是中国人。当然也不要小看了自己。 斗士不斗士,无非就一个称号,何必认真。 所以,我一早就说了,如果观点是对的,拿来为我所思,所用;何必要管他是如何过日子的,早饭为什么吃面包不吃稀饭。 民主和自由,就是一个人类社会平衡器,用来管理和控制人的欲望的。 因为人人都有欲望,人人都按自己喜好来,就世界大乱。 民主就是得让人人都有话说,在保卫自己的权利和不伤害别人的权利中,取个平衡。 就是,画一个圈,大家才都有的玩。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 看来你是怎么都都有理。那就来点实际的,实行英式民主自由的印度和美式民主自由的菲律宾,欢送你到这两个自由民主的国度安居乐业。

          • snow says:

            其实很机缘巧合,我在网上找书籍,搜索时无意间搜索到了您的博客, 顿时觉得意气相投啊。我平时很少在网上和人探讨政治问题,只是觉得博主也是饱读诗书,文章写得好,英语又那么到位,才有辩驳探讨的意愿。您这么说就是不愿意赐教的逐客令啦, 那我也不好意思再多说什么。之前有什么说错的地方,我在这里就致歉,您多担待了。 如果一定要欢送我,还请直接送我去英美。: )

          • 这哪里是逐客令,这是让你“知行合一”。去英美也是热烈欢送的,希望你早日享受到英美自由民主阳光的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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