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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至今没搞明白的两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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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至今没搞明白的两件事情

听说,这是条规据:儿子结婚,老父、老母有责任倾其所有给儿子买房子、买电器、买家具,然后自己一无所有,儿子从此和老婆过上幸福生活。这一切完事之后,老爸老妈住进儿子新房旁边的狗窝,给狗做伴(N久前在我还很小的时候看过的一副漫画如此描述)。我就不明白了,儿子结婚凭什么老子娘做这么大的牺牲?应该的?义务?尔等儿子鸟人,老爸老妈养你到大已经很仁慈、很够意思了。我从来都这么想,我自己挣钱娶老婆!逻辑应该是这个样子:如果老子娘很有钱的话,帮自己一下,哪怕从这么多年关系(母子、父子)来讲,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要明白:帮助的钱(买方子、装修等等)应该记入自己的债务。那是欠老爸老妈的钱!自己长大了,自己挣钱去。天下断然没有白吃的午餐!老爸老妈借的钱条件当然要比冷血的银行优厚的多,老爸老妈做到这里足矣。如果老子娘不巧很穷(就像我爸妈),断然没有逼他们砸锅买铁资助儿子结婚的道理!我感觉这种鸟儿子中国还挺多。说我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我也不怕!我爸我妈很穷。我也穷,但是我自己能挣钱,我没钱就不结婚!有钱再结婚。……我随便说说而已,老子我还是觉得单身逍遥自在。

第二个不明白:万事具备,只欠彩礼东风,不嫁了。如果尊敬的女士就是要嫁给钱我没什么说的了。如果你在犹豫中,我想说,我总觉得爱情应该把人排在钱的前面。就因为几万块钱你的男朋友就不要了?对爱情也太不坚定了吧?嫌钱少,你们俩自己赚嘛。赚足了钱再结婚。也许我认识的女士朋友太少,但是我肯定她们没有一个会因为彩礼这等小事放弃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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